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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名 保护“少年的你”
时间:2022-04-12  作者:克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新闻来源:克孜勒苏日报  【字号:大 | 中 | 小】
 以法之名 保护“少年的你”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专门立法。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父母们开启了“依法带娃”的时代。
    克州多部门协作,共同开展儿童关爱服务系列活动,推进《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实落细落地。

“她力量” 共建有温度的家庭教育生态圈

    阿图什市松他克镇托库勒村学生帕提曼·阿布来提江穿上捐赠的新毛衣,翻阅手中的书籍,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叔叔阿姨捐赠新衣服还有图书给我,我很开心。我要利用寒假多多阅读,将来用我所能回报社会。”
    年初,州妇联在驻村点阿图什市松他克镇托库勒村开展把爱带回家·冬日暖童心——克州妇联“把爱带回家 送法到家 让孩子健康成长”2022寒假儿童关爱服务活动,向帕提曼在内的20名困难家庭儿童赠送书香阅读礼包和“恒爱一生——百万家庭一线牵”爱心毛衣。 
    母亲祖力皮亚·卡热感动地说:“感谢妇联关心关爱,给孩子们送来温暖的礼物,我会陪伴和教育好孩子,让孩子在温馨中成长。”
    全州各级妇联组织还以宣传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为主线,以“把爱带回家——送法到家让孩子健康成长”为主题,组织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学习宣传贯彻“四个一”系列活动,即:组织开展一系列学习宣讲活动、赠送一批家庭教育图书、组建一支家庭教育志愿服务队、开展一次公益讲座,在全州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热潮。
    通过开展主题宣讲、送法进万家、走访慰问、结对帮扶等活动,指导父母科学教子方法;利用新媒体开展家庭教育专题讲座、发送宣传资料,增强家长“依法带娃”责任;依托“送法进万家”活动,开展入户走访讲法、结亲联谊送法、农牧民夜校普法,筑牢家庭安全防线;发挥基层巾帼志愿者作用,加强对留守、困境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的家教指导和关爱帮助;把宣传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与最美家庭选树、优良家风故事巡讲等活动有机结合,在传播弘扬先进典型的精神力量过程中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实。
    州妇联负责人表示,家庭教育关系孩子健康成长和家庭幸福美满,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构建全方位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让《家庭教育促进法》根植在每一个家庭中。
 
“检察蓝” 探索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机制

  “家庭是第一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州检察机关以案为戒,警醒各位父母和其他监护人,主动承担起对孩子的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用正确的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思想、品行和习惯,清楚可为与不可为,守好法治底线。
   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阿某,在回家的路上,看到别人家门口停放了一辆未拔钥匙的电动车,萌生盗窃想法,遂将电动车盗走。
   承办检察官认为,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其作案时系未成年人,仅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本着“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机关通过社会调查发现,该案中阿某因监护人对其纵容,导致自我约束力较弱,家庭教育缺失,从而走上犯罪道路。承办检察官了解情况后,向其家长制发了《督促监护令》,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教育职责,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切实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避免孩子再次发生不良行为和犯罪行为。
   其实,在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之前,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就已经注意到家庭监护缺失对未成年人成长造成的不利影响。
   自最高人民检察院2021年6月1日起全面推行“督促监护令”以来,克州检察机关于2021年9月20日发出首份督促监护令。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影响未成年健康成长,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侵害时,向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截至目前,克州两级检察机关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共发出3份督促监护令。
   据悉,州检察机关将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机制,与妇联、关工委对接,构建家庭教育指导志愿者团队,共同为涉案未成年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专业化、系统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联合广电局开展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宣传,适时播放《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守护明天》等法治教育新闻节目、动画、公益宣传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