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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海飞等3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时间:2023-05-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关于王海飞3同志的通知


各内设机构:

经党组研究决定:

王海飞同志任克州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

郝秋洁同志任克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副科),免去其四级主任科员

张凯同志任克州人民检察院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免去其四级主任科员。

以上3名同志试用期一年,从202354日起计算。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待遇和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中共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