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海飞等3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内设机构:
经党组研究决定:
王海飞同志任克州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
郝秋洁同志任克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副科),免去其四级主任科员;
张凯同志任克州人民检察院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免去其四级主任科员。
以上3名同志试用期一年,从2023年5月4日起计算。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待遇和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中共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3年5月4日